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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全球独家】沃华医药: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
时间:2023-04-13 17:10:54 来源:证券之星 分享至:

证券代码:002107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沃华医药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15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
【资料图】

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

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   特别提示:

   (一)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、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。

   (二)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。

   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
   (一)会议的召开情况

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;

   (1)现场会议:2023 年 4 月 13 日(星期四)14:00

   (2)网络投票: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

具体时间为 2023 年 4 月 13 日 9:15—9:25,9:30—11:30 和 13:00—

间为 2023 年 4 月 13 日 9:15 至 2023 年 4 月 13 日 15:00 的任意时间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上市公司股东

大会规则》

    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等法律、

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。

   (二)会议的出席情况

   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 11 人,代表股份

   其中: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 7 人,代表股份 304,661,591 股,占

上市公司总股份的 52.7818%。

   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 4 人,代表股份 571,580 股,占上市公司总

股份的 0.0990%。

   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(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 5 %以

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

股东)共 7 名,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 4,962,875 股,占公司股

份总数的 0.8598%。

   公司部分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

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。

   二、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

   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,逐项审

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:

  (一)审议通过了《公司 2022 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》

  决议内容:同意《公司 2022 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。

  表决结果:同意 305,233,011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

的 99.9999%;反对 160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.0001%;

弃权 0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(二)审议通过了《公司 2022 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》

  决议内容:同意《公司 2022 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。

  同意 305,233,011 股,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99.9999%;

反对 160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.0001%;弃权 0 股,

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(三)审议通过了《公司 2022 年度财务决算报告》

  决议内容:同意《公司 2022 年度财务决算报告》。

  同意 305,233,011 股,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99.9999%;

反对 160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.0001%;弃权 0 股,

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(四)审议通过了《公司 2022 年度利润分配预案》

  决议内容:同意《公司 2022 年度利润分配预案》。

  表决结果:同意 305,233,011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

的 99.9999%;反对 160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.0001%;

弃权 0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:同意 4,962,715 股,占出席会议

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99.9968%;反对 160 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

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.0032%;弃权 0 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

份的 0%。

  (五)审议通过了《公司 2022 年年度报告》及其摘要

  决议内容:同意《公司 2022 年年度报告》及其摘要。

  表决结果:同意 305,233,011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

的 99.9999%;反对 160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.0001%;

弃权 0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(六)审议通过了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》

  决议内容:同意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

公司 2022 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。

  表决结果:同意 305,233,011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

的 99.9999%;反对 160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.0001%;

弃权 0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:同意 4,962,715 股,占出席会议

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99.9968%;反对 160 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

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.0032%;弃权 0 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

份的 0%。

  (七)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》

  决议内容:同意选举王跃生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,

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算,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。具体

表决情况如下:

  表决结果:同意 305,233,011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

的 99.9999%;反对 160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.0001%;

弃权 0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:同意 4,962,715 股,占出席会议

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99.9968%;反对 160 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

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.0032%;弃权 0 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

份的 0%。

  三、独立董事述职情况

  本次股东大会,独立董事提交了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

表独立意见情况、对公司调研情况、日常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

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报告,并对公司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  四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
  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的刘磊律师、柳伟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

大会的召开,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,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:本

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及《上市公司

股东大会规则》的规定,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

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、有效。

  (一)公司 2022 年度股东大会决议;

  (二)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

司 2022 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。

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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