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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头条丨休息时间不回复信息,公司能开除我吗?

时间:2023-02-28 16:03:31 来源:法治日报 分享至:

近日,

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,

引发关注。


【资料图】

王某系某技术公司员工,

一周六晚上,

该公司在微信上通知

王某第二天到广州出差。

次日上午,王某回复称

“昨天身体不舒服,

很早就睡了,没接到电话”,

随后表示因家里有事无法出差。

该公司认为王某违反公司规章制度,

给予处分。

后公司以王某多次违反规章制度

累计扣分达到公司规定的

解雇条件为由,

解除劳动关系。

法院认为,

公司处罚不当,

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。

员工休息时间

可以不回复工作信息吗?

员工未及时回复信息,

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?

一起来看《法治日报》律师专家库成员、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政律师的专业解读!

员工休息时间

可以不回复工作信息吗?

我国宪法、劳动法均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。下班期间,劳动者理应得到充分休息,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休息权,不在休息时间发布工作指令、工作要求。公司在员工下班及休息时间要求其回复消息欠缺合理性,员工在休息时间不回复消息并不属于违法情形。

如果用人单位事先与劳动者约定在某些特殊或者紧急情况下时,需要保持通讯设备畅通以接收紧急的工作指令,则需要在此种随时待命的情况下给予员工适当补偿。

员工未及时回复信息,

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?

用人单位享有用工管理权,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服从用人单位的依法管理,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。如用人单位有明确制度规定,劳动者在工作时间、工作场所内未及时回复信息累计达到一定次数、故意不回复信息且未作出合理解释属于违纪行为,当员工出现上述行为时,公司以其违反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,具有一定合理性。但需注意的是,如双方就此产生劳动争议,用人单位需对解雇的制度依据、违纪行为认定承担举证责任。

反之,在非法定情形下,如非工作时间,公司在未与员工协商一致时,要求员工休息时间回复信息、在线办公等,系侵犯员工休息权的行为,缺乏合理性,更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。劳动者可通过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、提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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